经济和金融政策委员会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有关柬埔寨政府扶持小区建筑和房地产开发举措的公告。
据上述公告指出,即便柬埔寨的社会-经济与其他国家一样,以新常态的形式开始逐渐复苏,但全球金融和经济具有很高的不确定因素成分在内,依旧是国家经济增长最为担忧的问题,尤其是全球经济复苏比预计的缓慢、俄罗斯与乌克兰战争的再次升温、发展中国家收紧货币政策时间比预计较长、全球供应链持续中断、全球金融紧张局势加剧等;在此意义上,为了保持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其被视为支持整体经济增长的优先领域,特别是为继续保持劳动者的就业可持续性,增强中低收入人群负担得起住房的能力,柬埔寨政府决定推出以下一连串额外措施:
一、获得房地产和抵押贷款业务监管机构的房地产营业执照的正在经营小区开发项目的开发商,将继续暂缓实施分阶段包税到2024年底。另外,还没有房地产营业执照的开发商,务必抓紧时间进行项目注册方可获得房地产营业执照,符合房地产和抵押贷款业务监管机构的有效程序,最迟在2023年底之前,以享受包税延期至2024年底。
二、将支付低于100万美元的小区房屋开发商的纳税期限从12个月增加到18个月,而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则是从24个月增至36个月。
三、新小区开发商或计划但尚未开发小区的开发商,必须按照现行程序(自我评估税制)缴纳税款,并且必须保存好会计记录。
四、继续推迟资本利得税的实施,仅适用于房地产,直到2024年底。
五、对价值低于或等于7万美元小区里的所有类型住房的所有权或转让权的印花税免费延长至2024年底。
六、鼓励和要求银行和金融机构,本着自愿和机构与小区开发商协议的原则,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能力重组贷款,依据2018年12月1日有关“房地产信用风险评级及拨备”相关规定。
七、小区开发商其他所有罚款豁免,可是开发商需要根据有关《房地产开发业务管理》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八、推迟实施财经部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提交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义务》至2023年底。
经济和金融政策委员会将建立一个工作机制,定期监测和评估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情况,除了柬埔寨政府已经采取的措施外,旨在提出更具体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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